直答:客户公海管的是没人跟的客户去哪,跟单管理管的是有人跟的客户走到哪一步,两者的接口就是认领动作。常见卡点是认领前不查重、认领后不转阶段、超期不退回。把认领规则定清楚——先查重、当天建档转阶段、停留超时限退回,客户就能在两个模块之间有序循环,不会卡死在中间。

一、客户在公海和跟单之间为什么会卡住?

流转卡住不是某个人的问题,是接口规则缺失。四类卡点逐个对照排查。

卡点典型表现根因处理方向
认领前不查重同一客户两个人同时在跟认领动作没有查重环节认领前先搜客户名与电话
认领后不转阶段公海少了一个客户,跟单里查无记录认领与建档脱节认领当天补全档案并转阶段
超期不退回僵尸跟单长期占着客户退回没有时限标准按分级定停留上限
退回凭感觉有人退有人留,规则执行不一退回动作无原因标注退回必填原因,主管复核

判断标准是:任意一个客户,要么在公海里等人认领,要么在跟单里被明确跟到某一步,不存在第三个位置。出现了两边都查不到、或两边都挂着的客户,就是流转断了。

二、公海和跟单各自管什么?接口在哪?

两个模块分工不同,接口字段对上了,流转才顺畅。

模块管什么关键字段与对方的接口
客户公海无人认领客户的池子认领时限、退回原因认领动作触发建档转跟单
跟单管理在跟客户的阶段推进跟单阶段、停留天数阶段超时触发退回公海

帮管客CRM客户公海的认领与退回规则

定义上,客户公海是指已入库但当前没有跟进人认领的客户集合;它的价值在于让闲置客户重新可见,而不是存废客户的仓库。公海的认领与回收规则说明,可参照客户公海是什么那篇。

三、认领之后当天要做哪些事?

认领不是点一下就结束。按下表五步走完,客户才算真正进入跟单流程。

步骤动作当天完成的标志
1 查重按客户名、电话在客户管理里搜索确认无在跟记录再认领
2 认领从公海认领客户到自己名下客户归属变更为本人
3 建档补全补齐联系方式、来源、需求概要当天档字段无空白
4 转跟单阶段按客户情况转入对应跟单阶段跟单管理里能查到这条记录
5 写首条跟进记录认领原因与初步判断设好下次跟进时间

帮管客CRM跟单管理的阶段推进记录

其中第 4 步常被跳过:客户认领了却一直停在公海列表,或跟单阶段随手选了一个默认值。阶段怎么划分、每个阶段停留多久合适,在跟单管理阶段与停留时限那篇里有具体做法,认领时按那张表选阶段即可。

四、超期未跟的客户怎么退回公海?

停留上限按客户分级定,退回前动作也分级执行,规则才统一。

客户分级跟单停留上限超时提醒退回前动作
重点客户7 天无更新第 5 天提醒跟进人主管确认原因后决定去留
普通客户14 天无更新第 10 天提醒跟进人跟进人补一条状态说明
长期未成交客户30 天无更新第 25 天提醒跟进人到期自动退回公海

帮管客CRM客户管理的分级与退回设置

判断信号是僵尸跟单的数量:停留在某一阶段超过 30 天且没有新跟进记录的跟单,每周清点一次。数量连续两周上升,说明停留上限没被执行,退回动作要从提醒改为系统自动处理。

五、怎么判断流转机制已经跑通?

三个信号都从系统里取数,不用靠感觉评价。

判断信号取数方法合格线
认领当天转阶段比例认领当天完成建档并转阶段的客户占比九成以上
公海平均停留天数客户进入公海到被认领的平均天数逐月下降或保持稳定
撞单纠纷次数每月因客户归属起争议的次数趋近于零

可以直接照用的五项检查清单:①认领前已按客户名和电话查重;②认领当天五步全部走完;③跟单停留未超对应分级上限;④退回必填原因并经主管复核;⑤僵尸跟单每周清点一次。五项连续两周全做到,公海与跟单的循环才算真正建立。

各模块的字段口径可以在功能介绍里逐项对照;想先看公海认领和跟单阶段的实际界面再定规则,可申请演示账号按本文场景走一遍;按团队人数评估配置时,价格页列出了三个版本的用户数规格。

六、常见问题

问:认领的时候发现跟单里已经有这个客户怎么办?
答:先不认领,按撞单规则处理。以跟进记录的时间先后和客户实际回复为准,由销售主管判定归属;判定完成前该客户在公海保持锁定,避免第三个人再认领。

问:客户退回公海后,原来的跟单记录还在吗?
答:在,记录随档案保留。下次被认领时,新跟进人能看到完整跟进历史和退回原因,接手不用从头问客户,客户也不用重复讲背景。

问:认领后不想要了,能再退回公海吗?
答:能,但要按规则走。认领后 48 小时内发现资料明显不符的可以退回并注明原因;超过 48 小时按超期规则处理,防止有人反复认领又反复退回。

问:每人认领数量要不要设上限?
答:要设。按个人实际能跟住的单量定,例如同时持有的公海认领客户不超过 20 个;上限不是限制开发,是确保每个被认领的客户都有人真正在跟。

问:公海和回收站有什么区别?
答:对象和状态都不同。公海客户仍在客户管理里正常存在,只是没有跟进人;回收站里的客户是被删除后待恢复的。两者都可能找回客户,但入口和操作完全不同。